北极星储能网讯:10月1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提到,与现行相比,优化后的分时电价11月到次年1月增加12:00-15:00共3个小时的深谷时段;6-8月的尖峰时段向后平移了一个小时,由原先17:00-20:00改为18:00-21:00 ;2月-5月、9月-10月将8:00-10:00的原高峰时段改为平谷,取消了上午2小时高峰时段。
调整后的分时电价在秋冬时段难以满足峰谷时段的两充两放,或将影响工商业储能投资回收期。




时段划分
(一)每年6、7、8月
低谷:23:00-次日7:00
平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
高峰:10:00-12:00、16:00-18:00、21:00-22:00
(二)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
低谷:1:00-6:00
平段:6:00-7:00、9:00-12:00、15:00-16:00、22:00-次日 1:00
高峰:7:00-9:00、16:00-17:00、19:00-22:00
(三)每年2月
低谷:1:00-6:00
平段:6:00-12:00、15:00-16:00、22:00-次日 1:00
(四)每年3、4、5月及9、10月
平段:6:00-12:00、15:00-16:00、22:00-次日 1:00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原文详情:《关于优化调整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原标题:取消2h早高峰、增加3h低谷!冀北分时电价或难支撑储能两充两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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