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提出,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原则上应具备接收并执行电力调度机构的有功功率控制指令和发电计划曲线条件,以报量报价、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优化出清。不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前,按不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经虚拟电厂运营商按同一节点聚合后成为可直接调度的发电类虚拟电厂,以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文件明确,加快实现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日前市场。南方区域日前电能量市场与可靠性机组组合分离前:报量报价、报量不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的新能源项目,按短期功率预测作为日前分时最大可发能力;未经聚合的新能源项目由调度机构预测总曲线,与非市场化电源一起作为市场出清边界。
点击查看全文:南方区域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