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海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独立储能市场准入条件明确,额定功率在5兆瓦及以上、额定功率下可持续充电放电时间均不低于1小时。相关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的电网替代性储能,不参与市场交易。
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时,可以选择“报量不报价”或“报量报价”参与。
参与电力现货交易的独立储能纳入“两个细则”深度调峰补偿计算,对独立储能充电电量进行补偿,补偿分摊按照“两个细则”执行。
其中独立储能日均充放电循环次数上限2次,独立储能运行时允许的最小最大荷电状态SOC为5%~95%。
原文可见:《关于海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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