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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临安:进一步优化光伏项目资源要素配置,确保光伏与储能、电网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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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5日,浙江杭州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复函,提到,进一步优化光伏项目资源要素配置,精心谋划“十五五”光伏发展规划,确保光伏与储能、电网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参与的光伏开发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经营。

原文如下: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复函

潘忠平等代表:

你们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化发展的建议》,已由区政府转交我局牵头,国网临安供电公司协同办理。该建议深入分析了临安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我区光伏建设市场规范化发展、项目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推进临安光伏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现将建议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21年国家发改委提出整县推进屋顶光伏发展计划以来,我局将光伏项目开发提升至“促进低碳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高度,积极部署落实。2022年,我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发起“每人一千瓦”光伏倡议。截至2025年7月底,全区累计并网总装机容量达到73.79万千瓦,较“十三五”末增长515%,提前实现“每人一千瓦光伏”建设目标,成为杭州首个达成该目标的区县。仅今年1-7月份,全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达21.02万千瓦。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构建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围绕“谋-建-验-管”全过程,建立健全光伏项目管理机制,形成“部门+属地+电网+联盟”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印发全省首个区县级光伏项目规范——《临安区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导则(试行)》。二是推行新上项目并网“双验收”制度。制定涵盖6大项59小项的光伏项目工程验收标准,并下发《临安区光伏项目建设办理告知书》,明确工商业光伏项目需由国网和光伏联盟专家同步开展项目工程验收和电力并网验收,两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实现并网。三是实行项目事前属地审核制。下发《关于临安区进一步落实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属地管理责任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临安区分布式光伏属地审核资料清单的通知》,明确属地镇街在项目备案前需开展风貌、违建审核工作。

2.管服并举,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一是组建临安区光伏建设联盟。制定联盟工作章程,推动临安区光伏建设行业自律。目前,临安区光伏联盟已有正式成员单位25家,另有69家光伏建设单位在联盟登记。二是打造专业化光伏服务队伍。成立光伏联盟服务中心,开通光伏服务热线(0571-61138111)及公众号,全面处理光伏项目的投诉与咨询。组建临安区光伏建设专家库,制定《临安区光伏建设专家库管理办法》。目前,专家库已有53名专家,为临安区500余个项目提供了咨询和验收服务。三是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光伏建设单位参加安全生产和技术规范培训,借助临安区光伏建设专家库优势,联合高校和专业机构,从光伏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方面进行专业辅导,提升光伏建设企业的专业化水平。2025年已举办安全生产培训2次。

3.防治结合,消除项目安全隐患。一是常态化开展光伏发电项目专项检查。由发改局牵头,联合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镇街、国网临安供电公司及光伏项目专家,开展工商业屋顶光伏建设安全隐患检查抽查行动,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出现重大隐患问题的光伏安装企业进行约谈通报。二是做实新上光伏项目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杭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指南(2024版)》建设要求,重点做好电气设备、逆变器、继电保护整定、通信联调及隐蔽工程的规范检查。截至目前已完成新上项目的验收检查385个。加强光伏项目现场施工指导,组织临安光伏建设联盟专家对在建重点光伏项目进行建设过程检查10余次,并签订交底告知书5份。三是切实做好既有光伏项目的核查复验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核查验收的通知》,对实行“双验收”工作之间并网的光伏项目开展系统性复核复验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273个工商业光伏项目复验工作。四是探索建立光伏无人机巡检模式。拟对全区光伏电站实施无人机双光谱航拍巡查,通过对光伏组件实施热成像和可见光航拍,分析光伏组件存在的安全隐患。目前已完成玲珑片区80个工商业项目的巡检工作,并形成了分析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拓展全区光伏资源开发空间,秉持“应装尽装、能装尽装”的原则,持续推动“光伏+”四大行动,着力提升临安全域光伏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光伏项目的长效监管服务能力,完成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无人机光伏巡检机制,实现分散式电站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高效运维。进一步优化光伏项目资源要素配置,精心谋划“十五五”光伏发展规划,确保光伏与储能、电网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参与的光伏开发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新能源项目的投资经营。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衷心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推动我区新能源开发利用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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