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新疆兵团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兵团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所有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机制电价:
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补贴项目机制电量比例30%,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50%,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为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70%,机制电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通过分类竞价形成。
竞价区间暂定0.15元/千瓦时-0.262 元/千瓦时。竞价按年组织,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师市电网企业暂不能组织竞价的,机制电价参照自治区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执行。
执行期限及退出规则:
存量项目执行期限,取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年限和投产满20年剩余年限中的较小者。
增量项目考虑回收项目初始投资平均期限,执行期限10年。
已纳入机制的新能源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可自愿申请退出。新能源项目执行到期,或者在期限内自愿退出的,均不再纳入机制执行范围。
点击查看全文:新疆兵团“136号文”征求意见:增量项目0.15~0.262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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