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储能网讯:11月5日,浙江发改委发布《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
文件明确,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分为工业和服务业两大类,其中工业主导型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标体系见表1,由6类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构成;服务业主导型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标体系见表2,由5类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构成。
工业主导型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标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0.4吨/吨标准煤;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0%;绿电直供比例≥40%。
服务业主导型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标要求:单位能耗碳排放≤0.4吨/吨标准煤;清洁能源消费占比≥95%;绿电直供比例≥30%。
核心指标是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达不到核心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命名;其余一级指标在省级零碳园区建设中发挥路径引导作用,同时也作为省级零碳园区命名的参考指标。
原文可见: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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