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6日,*ST天龙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公告,*ST天龙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56,210.40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2025年4月22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根据该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