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就两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文件,存量项目按接网电压等级确定机制电量比例,接网电压等级110千伏以下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的100%,110千伏及以上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80%。项目电压等级按最终接入电网电压等级确定。增量项目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机制电量比例,但不得超过其当期全部上网电量的90%。
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按照0.3515元/千瓦时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价通过同类型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具体按照《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及公示的竞价结果确定。
竞价周期内已成交的中长期交易电量、绿电电量,相应调减竞价申报比例上限。机制电价申报上下限按照《贵州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贵州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我委研究起草了《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贵州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fgw.guizhou.gov.cn/),进入“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将反馈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jiageguanlichu@163.com。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附件:1.贵州省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机制竞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贵州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3.反馈意见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发表评论